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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决定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 丨  时间:2002-08-29

 当前,学风问题已成为学术界乃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保证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出精品、出人才,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风问题,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是学者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的集中体现。它贯穿于学术研究的全过程,是关系到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肩负着历史重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中央直接领导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学风建设,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和科研方向,坚持“严谨而不保守,活跃而不轻浮,锐意创新而不哗众取宠,追求真理而不追逐名利”的优良学风,不断用优秀的科研成果,为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贡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建院以来,我院广大科研人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突破各种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面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主战场,勇于探索和科学回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老一辈学者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在新时期得以继承和发扬光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广大学者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潜心钻研,淡泊名利;我院在课题管理、成果评价、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也为学风建设提供了保证。这些都反映了我院学风状况的主流。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院学风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浮躁情绪滋长,急功近利现象并不鲜见;创新意识不强、低水平重复情况较为突出;追求成果数量忽视质量的状况尚未改变;理论脱离实际、教条主义倾向依然存在;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个别人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听之任之,就会严重影响我院的学术水平和长远发展,就不可能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学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当前,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一要倡导学者自觉提高道德修养,加强学术道德自律;二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为学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学术道德自律的基本准则

 

  加强学术道德自律,就是要求我院学者从自身做起,不断加强学术道德修养,坚决杜绝学术活动中的不当和失范行为,并以更高标准严于律己,在学风建设方面作出贡献。

 

  1.提倡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反对闭门造车、生搬硬套

 

  理论联系实际是我党一贯强调的思想路线和优良作风,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我院学者应当努力学习、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着力研究解决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情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两种倾向应特别注意:一是脱离实际,闭门造车;二是生搬硬套,教条主义。闭门造车者以想象代替调查研究,凭空演绎理论;教条主义者或是思想僵化,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词句,或是热衷于追时髦,食洋不化,生吞活剥西方的理论。这两种不正确的态度不但不能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而且会妨碍学术事业的发展。我院学者应该在重视学习和研究基础理论的同时,深入实际,了解国情,推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强烈时代感的理论成果。

 

  2.提倡为科学献身的精神,反对沽名钓誉、追逐功利

 

  发现真理、阐明真理、传播真理、捍卫真理是学者的使命。探索真理的道路曲折而漫长,学者必须耐得住艰辛和寂寞,矢志不渝地坚持以自己的学术成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学者还应以自己的言传身教来匡正、引导和提升社会风气,不应为浮躁的社会风气所动,随波逐流。我院学者必须正确对待学术活动中的名与利,正确处理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以推动学术进步为己任,以国家、民族的振兴为己任,献身于追求真理的崇高事业。

 

  3.提倡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反对粗疏浮躁、弄虚作假

 

  学术研究的过程就是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探求事物的本质,达到对事物全面、系统的认识。粗疏浮躁、浅尝辄止往往使人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能穷根究底,获得真知灼见。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包装炒作的行为根本背离了科学研究的宗旨,是对科学精神的亵渎和践踏。我院学者应该勤奋好学,博观约取,以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钻研,拿出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优秀作品。

 

  4.提倡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反对因循守旧、固步自封

 

  创新是学术研究的生命,科学进步的过程就是不断创新的过程。学术研究不能原地踏步或重复他人,低水平重复研究的结果只会造成科研资源的浪费,败坏学术风气。学者应坚持独立的学术品格和自由探索的精神,勇于突破陈规,与时俱进,提出新的学术思想和见解,推动学术繁荣和社会进步。当前,面对亟待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面对改革开放中提出的各种实际问题,面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挑战,我院学者应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回应时代的要求,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探索新思路,开辟新领域,进入新境界。

 

  5.提倡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和权益,反对抄袭剽窃、不实挂名

 

  学习、借鉴、吸收他人的成果是学术创新的前提。充分关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也是学者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抄袭、剽窃不仅有悖学术道德,而且为法律所不容。我院学者要进一步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坚决杜绝任何抄袭、剽窃行为。当前,还要警惕在学术界一定范围内流行的到处挂名、滥设学术虚衔的不良风气的影响。

 

  6.提倡朴实凝练的文风,反对故弄玄虚、言之无物

 

  文风是学风的外在表现。良好的文风是学者不可缺少的修养。当前,一些学风不正的现象在文风上也有所表现:有的装腔作势,故弄玄虚;有的艰深晦涩,空洞无物;有的套话连篇,拖沓冗长;有的论题空泛,大而无当,等等。这些不良的文风,严重损害学术成果的质量。我院学者著书立说要深思熟虑、反复推敲;谋篇行文应逻辑严密、朴实凝练,把思想深刻、语言准确、风格多样的优秀作品奉献给社会。

 

  7.提倡积极健康的学术评论,反对阿谀吹捧、恶语相向

 

  学术评论、学术争鸣是学术发展的重要环节。学术批评的目的是为了匡正谬误、拓宽思路、深化认识、繁荣学术。要坚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学术争论,鼓励形成各种学派。我院学者应该高度重视学术评论,自觉地把它作为自己学术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优秀的学术成果,要大力推荐;对粗制滥造、假冒伪劣之作应进行有力的批评和揭露;对平庸之作,不作恭维吹捧。让学术在批评中推进,让学风在批评中净化。在进行学术批评时,应该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应执其一端不计其余,不使用尖酸刻薄的言辞。要严于律己,虚怀若谷,宽容地对待各种批评意见,警惕和反对学阀、学霸作风,努力创造学术讨论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术发展。

 

  我院学者在参与院内外各种推荐、评审、鉴定、答辩、评奖等活动时,还必须恪尽职守,不徇私情,实事求是,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8.提倡团结协作,反对门户之见、文人相轻

 

  当今,学术发展已经进入跨学科、综合化研究的新阶段。学术研究既需要学者的独立探索,又需要学科内部和学科之间的紧密合作。非学术的门户之见以及文人相轻、拉帮结派、相互拆台只会制造学者之间的隔阂,妨害学术交流和协作,阻碍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我院学者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形成一种民主、宽松、融洽的学术氛围,使每个人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三、加强学风建设的制度保障

 

  加强学风建设,在倡导学者自律的同时,也要重视制度建设。我院要从加强学风建设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高度重视学术规范建设。建立统一、完善的学术规范是保证学术研究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学术不当和失范行为滋生蔓延的有力措施。我院要探索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各学科治学特点的学术规范。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写作、审阅、编辑和出版的规范手册,供广大研究人员参阅。

 

  2.进一步完善学术评价机制。院所科研、人事管理部门应继续积极探索科学的学术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学术成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要研究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在学术评价活动中逐步推行同行专家的匿名评审制度。为体现评审工作的严肃、公正,强化评审专家的责任心,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公布评审专家名单和评审意见。

 

  3.继续坚持并完善期刊和出版物的专家审读制度。我院已经建立的期刊及出版物专家审读制度,在提高刊物的学术水平、加强编辑队伍建设和改进编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要充实专家审读意见的通报内容,扩大专家审读意见的发送范围,使专家审读制度在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编辑出版工作,开展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倡导优良的学风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4.建立健全学风问题的检查监督机制。我院要高度重视学风的检查监督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套规范、完善、透明的学风检查监督机制。建立学术评论网站,推动学术争鸣,并增强学术监督的群众性和公开性。研究所要将学风问题作为年度科研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院所学术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职能,高度关注和认真研究学风问题,受理对不当和失范的学术行为的投诉,并组织调查,公示调查结果,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学风问题的检查监督工作。

 

  5.继续实施“精品战略”。我院要在广大科研人员中进一步树立学术精品意识,提倡求实创新的治学精神。同时,要加强对各类重点课题的管理。对已立项的重点课题,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拟立项的课题,要加强选题论证,在一段时间内,严格控制课题立项数量。要防止和限制一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多项课题,以保证集中精力完成科研任务。继续实行在考核、晋级中重视“代表作”的做法。此外,还要尊重研究人员根据个人的学术兴趣和科研专长,进行自由探索,潜心研究,努力完成计划课题之外的优秀作品。

 

  6.切实加强研究生院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系到我院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院系两级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研究生院的办学水平。要严格执行研究生的招生政策,确保研究生的招生质量;要真正贯彻“学行并重,德业双修”的办学方针,加强研究生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要切实提高学位论文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制度,确保所授学位质量。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界内外、院所各级部门和领导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综合治理。科研、人事、后勤等部门要从加强学风建设、培养优秀人才的角度出发,深化各项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种竞争激励机制。学风建设的关键在研究所。各所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学风建设落到实处,为创办一流水平的研究所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保证。优良学风的培养和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院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将学风问题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级领导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与全院学者共同营造有利于学术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贯彻执行本《决定》过程中,各研究所应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学术规范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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