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印发了《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北京市教委在《计划》中着力提出“健全完善研究生教育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监督指导,深化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 ”的行动方针。
另外,《计划》明确了以下行动措施:
1. 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及授权点合格评估。
加大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 ,抽检范围实现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留学生 等学生群体全覆盖。 提高市属高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 ,加大 人文社科类、艺术类 学科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 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在“双一流”建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等中的应用。对抽检论文质量较低的单位给予相应预警、开展质量约谈。科学编制评估指标体系,突出育人成效,强化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北京地区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2.开展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查。
督促市属高校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严格培养及学位授予过程,加强导师队伍和校风学风建设,落实教材管理工作职责。将督促检查与招生、培养等形成联动,以评促改、激发高校提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建立北京地区艺术类研究生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艺术类研究生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培养实践创新,实现艺术类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市属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长效机制,以自查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文件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推进新时代北京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教研〔2021〕5号),加快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现就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北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结构规模优化、培养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服务需求有力的研究生教育,有效支撑北京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
——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明显增强。学科布局结构更加科学、平台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特色学科以及新兴前沿交叉学科。
——学位授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学科动态调整机制显著完善。学位授权层次和类型更加丰富,学位授予单位服务需求能力显著提升,分类发展成效明显,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
——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需求匹配度显著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明显提升,形成更加充满活力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保障评价体系显著完善。培养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外部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更加科学,管理质量全面提升。
二、工作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遵循研究生成长规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注重人才培养成效,突出育人质量。
坚持需求导向。引导高校对接国家和北京重大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培养机制,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匹配度。
坚持内涵发展。推动高校坚持质量导向,突出办学优势特色,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深化评价改革,强化质量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责权,改革评价监督机制,充分激发办学主体活力。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双一流”建设,推动高校内涵发展
全面加强统筹,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分类支持、分类建设,引导高校聚焦重点、深化改革,实现高校内涵特色发展。
1.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强建设统筹和部门协调,完善“双一流”支持政策,按照“分类支持、按需支持、动态支持”原则,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将高校打造为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第一方阵。优化建立与“双一流”建设规律相匹配、与建设成效相关联的资源配置方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引导高校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改革,内涵发展,全面融入北京、服务北京、贡献北京,推动更多高校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国内一流前列,促进北京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和北京“四个中心”建设
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突出学科服务国家和首都战略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高校加强合作共建,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加强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推动高精尖学科高质量、高效率建设。
1.实施“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2.0”计划。聚焦国家和首都
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引导高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培育学科新的增长点。加强对高精尖学科的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提升高精尖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的达成度,增强服务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强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支撑度,深化校际及学科融合发展的协同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优化竞争激励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新增符合发展需要的高精尖学科;坚持问题导向,对建设成效不佳的学科进行限期整改。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和政策激励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属高校在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分类建设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水平特色大学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2.深化市属高校与中央高校学科合作共建。坚持“补短锻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提高”原则,完善共建高校交流合作、资源共享机制,深入推进市属高校与中央高校结对学科合作共建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校发展需要,推动若干已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发展潜力大的市属高校优势学科与中央高校结对共建。加强共建成效的考核评价,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市属高校与中央高校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切实提升市属高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加强学位授权统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加大学位授权统筹力度,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推动北京地区学位授权高质量发展。
1.优化统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加强学位授权审核市级统筹,新增学位授权向基础学科、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倾斜,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急需领域倾斜。加强授权点内涵建设,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和动态调整新机制,重点加强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建设,促进前沿新兴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急需领域学位点建设。鼓励学位授权自审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突出特色优势,聚焦重点领域,试点交叉学科设置。
2.加强博士硕士立项高校学位授权建设工作。加强对12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4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的支持和指导,推进相关高校健全目标管理,加强学科及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水平,加大办学条件投入,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和配套支持,提升人才培养能力,高标准推进学位授权建设工作。
(四)加强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系统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加强思政教育,推动科教产教融合,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优博论文评选,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1.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研究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一体化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建设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高校、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举办研究生党员骨干培训班,组建博士生宣讲团,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组织参加“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2.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面向国家和首都重大需求,实施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探索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机制,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紧缺高层次人才,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集成电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领域,为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建设研究生科教融合平台。依托在京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和团队,建设科教融合平台,探索科教融合育人新机制,强化科研训练,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推进高校与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充分对接国家和北京重大科研任务,汇聚优质科研资源和高水平人才团队,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4.建设研究生产教融合基地。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建设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校企共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案例课程建设,选聘高水平产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指导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政产学研,用各方优势,打造实效性、示范性、可持续性的产教融合新机制。大力推动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紧密对接工程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结合企业工程实际,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培养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
5.加快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培养单位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分类培养。学术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加强系统科研训练,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突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以实践创新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改革,注重对职业胜任力和综合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评价,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市属高校研究生培养改革,发挥学科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创新培养模式,分类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6.评选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加强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开展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评选100篇优秀论文,发挥优秀学位论文的引领示范,激励引导博士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发现和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7.全面加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培养单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完善学位论文抽检、专项监督检查等质量跟踪保障。培养单位要严把生源质量、教学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严格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过程,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教学模式,建立完善论文评审制度及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育人职责,建立体系化导师培训机制,完善激励评价机制,发挥优秀导师引领示范,造就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1.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培养单位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保障和维护导师权益,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加强导师理想信念教育和上岗业务培训,健全“市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两级导师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市属高校研究生导师培训。
2.评选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加强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建设,激发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开展北京市“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选树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成效突出的优秀导师及团队,发挥优秀导师引领示范,营造导师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质量保障,健全完善评价体系
健全完善研究生教育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监督指导,深化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
1.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及授权点合格评估。加大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抽检范围实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留学生等学生群体全覆盖。提高市属高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加大人文社科类、艺术类学科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在“双一流”建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等中的应用。对抽检论文质量较低的单位给予相应预警、开展质量约谈。科学编制评估指标体系,突出育人成效,强化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北京地区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2.开展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查。督促市属高校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严格培养及学位授予过程,加强导师队伍和校风学风建设,落实教材管理工作职责。将督促检查与招生、培养等形成联动,以评促改、激发高校提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建立北京地区艺术类研究生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艺术类研究生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培养实践创新,实现艺术类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市属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长效机制,以自查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3.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破除“五唯”,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健全多维分类的质量评价体系。学科建设评价突出以需求为导向,聚焦服务贡献,考察立足学科优势主动融入和支撑国家战略及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情况。学位授权注重建设水平,从严把握办学条件和培养制度建设评估指标,加强学位授权点质量状态监测。研究生教育评价以质量为核心,聚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核心要素,全面突出育人成效。
4.加强师德师风与学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
导体制机制,推动培养单位细化工作职责,推进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机制常态化科学化。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宣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教育广大师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培养单位要全面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规范课程教学,加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造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效能
1.全面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同,严格监管,压实责任,强化研究生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建立多元动态的评估监测机制,强化绩效考核。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策和资源导向作用,建立差异化、多元化的学科建设支持保障机制。落实培养单位人才培养主体责任,明确内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增强教学和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升专业化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市级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按照行动计划任务要求,明确项目化、清单化任务分工,精准推动各项任务实施。加强高校内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标各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稳定经费支持。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优化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稳定高校“双支持。建立健全多元化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完善经费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开展研究生教育。
(三)强化监督评价。建立行动计划实施质量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细化年度和阶段性实施目标,强化过程评价与第三方评估,加强行动计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考核。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和传播方式,加强信息报送,推动典型经验交流,发挥引领示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提升研究生教育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