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关于发布《医学学术评价规范建议》及《医学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国医学科技发展需求的医学学术评价体系,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管理和医学科研人员的科研行为,中华医学会研究制定了《医学学术评价规范建议》及《医学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建议》,经近日召开的第二十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通过后予以发布。
在科研诚信方面,《医学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建议》指出,医学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应遵守《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现有科研行为规范的规定。并分别对机构和个人作出以下要求:
医学科研机构应重视科研诚信建设,根据需要设置专门或授权现有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科研诚信的管理和处理,建立完善医学科研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避免形式主义。
医学科研人员应履行各自研究实施及其行为规范相关责任,在项目(包括课题)的申报、研究工作实施、研究成果总结、以及研究成果发表或转化等一系列环节中贯彻科研诚信要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挪用经费,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
另外,《医学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建议》对完善医学机构伦理管理规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要求。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科研诚信网”或“来源:万方数据”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科研诚信网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科研诚信网”。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