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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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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波专栏

印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学博士,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新闻舆论监督专委会副会长、法律风险防控专委会常务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伦理学会法律顾问、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专家库成员,中国科学家精神宣讲团专家,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科研诚信与负责任创新专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法律顾问,曾借调教育部社科司和社科类学风建设办公室。主要研究方向为:犯罪学、刑事诉讼法、经济刑法、司法管理、法律职业伦理、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等。出版专著三部、合著一部、译著一部,在《中国法学》、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The China Quarterly、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等国内外期刊报纸发表文章10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等若干项科研诚信建设课题研究,教授研究生通识课程《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MOOC选课人数约五十万人次,覆盖全国一百余所高校,多次参与国家部委涉科研诚信的部门规章、手册的起草、出台,参与了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重大科研诚信案件的研判数十余次。

TA的文章(4篇)

以伦理审查有效确保科技向善

23-11-30 08:32:56

长久以来,人类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一直以勇敢无畏为精神旨趣,倡导科研无禁区、勇攀科研高峰。然而,随着学术与研发活动日趋体制化,人们发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活动存在较为突出的伦理问题。这不仅体现在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中,还体现在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一切科技活动中。

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

22-04-20 10:44:31

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科技伦理治理提出了伦理先行的要求,同时明确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法律制度建设,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立法研究,及时推动将重要的科技伦理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对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要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科技期刊编辑部在科研失信行为查处中的主体责任

21-11-03 15:53:48

科技期刊编辑部应对学术不端方式的研究大多落脚到实然层面的预防策略建议,对于应然层面如何调查处理的法律规范分析长期缺失.本文展现《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出台的背景,进而对相关规定进行法教义学分析.对科技期刊编辑部在科研失信行为查处中的主体责任,《规则(试行)》将受规制行为由学术不端拓展为科研失信,规定了配合开展调查责任,以及独立的举报受理、调查处理责任.对于《规则(试行)》的未尽之处,科技期刊编辑部可在投稿发稿过程中,运用各种契约中的科研诚信条款对处理措施予以约定.

至善、因袭与实用:科研诚信案件 查处规范制定的价值准则

21-07-12 16:13:20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范一般由不同学科背景的体制内外的主体共同参与制定,以极化视角观之,科技哲学、伦理学、政策学等领域学者以及科技专家是道德引领者,关注国际科研诚信前沿做法,冀望于道德宣传、教育及科学戒律,引导相关主体树立实事求是、为民造福、规范严谨的科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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