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现在位置:
首页

 / 

张红伟

 / 

详情
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可模仿“驾考科目一”
来源:科学网 丨  时间:2023-11-09

分享:

■张红伟 曲文澜

近期,很多国内高校又开始进入了一年一度的新晋导师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环节。高校在积极开展规范化、程式化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工作时,也要不断深入思考当前教师科研诚信教育培训面临的一些问题,并寻求相关的解决办法。

科研诚信教育培训面临三大问题

众所周知,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也是新时代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坚实基础。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主体各司其职,对科研人员、教师、青年学生、科技管理人员等在入学入职、晋升报奖、申报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培训。这一规定无疑使高校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有了根本遵循。然而,高校在开展具体的培训中,依然会面临如下一些问题。

第一,重复培训增加了科研人员的工作负担。《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科研诚信建设主体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责任,这就使各责任主体由于分工不同,可能会对和它们均有科研关联的同一科研人员,进行重复性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即使是高校这同一责任主体,也可能会对同一科研人员在历次职称晋升、导师培训和科研项目管理中,进行重复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而科研人员也不得不按要求,接受来自不同管理主体,甚至是同一管理主体的重复性培训。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科研诚信建设责任主体增加了工作负担,并客观上也给科研人员增加了工作负担,挤占了他们宝贵的科研时间。

第二,重复学习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一般而言,高校有本硕博3个学生培养层级。如果学生在本科阶段已经学习了科研诚信的相关课程,那么研究生阶段还需要再重学一遍吗?同样,如果学生在硕士阶段就已经接受过相关科研诚信的教育教学,那么博士阶段还需要再重复吗?这背后的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但当前高校的科研诚信教育并没有在本硕博之间进行很好的衔接,这导致了学生重复学习,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缺乏科学考核,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效果难以衡量。接受过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科研人员、学生是否一定很好地掌握了相关内容,是否还需接受相关教育培训?这需要高校对各类群体对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进行考核和了解,并确定他们是否还需要继续接受新的教育培训。

然而,当前国内高校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大多没有事后考核,对各层级学生所进行相关教育的考核,也大多以让他们完成一篇相关论文或小作业的形式进行,没有针对学生掌握程度的实质性考核。这使得无论是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效果,还是对各层级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效果,都难以进行衡量。

新方式可助科研诚信考核“减量增效”

要解决以上问题,高校既要减轻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负担,又要提升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效果。

具体来说,对于科研人员、学生等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群体,科研诚信考核要达到省时、省力、高效的目的。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可以模仿“驾考科目一”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众所周知,“驾考科目一”作为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其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

科研诚信的教育与考核之所以可以模仿“驾考科目一”,是因为前者与后者相似,同样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和明确性。

全世界公认最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包括伪造、窜改和剽窃。我国确定的科研不端行为还包括不当署名、重复发表、买卖论文,违背医学伦理、实验动物伦理和科技伦理等。在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中,这些内容以及相关科研不端案件的调查程序,乃至各种科研不端行为的惩戒措施等都有明确的说明。因此,借鉴“驾考科目一”考试的方式,高校可以建设内容完整的“科研诚信考核题库”,随机抽取100道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对教育培训群体进行考核。满分100分,90分合格。

如此一来,如果科研人员通过了科研诚信的年度考核,那么他们就可以在这一年度内的项目申报、职称晋升、导师培训等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关于科研诚信的教育培训。反之,如果其考核不合格,就必须参加教育培训并继续接受培训后考核,直到考核合格为止。

对于学生而言,如果在本科阶段已修完科研诚信相关课程并通过了考核,其在研究生入学时就可以参加免修考核。如果考试合格,则不用再修;如果不合格,就必须继续学习相关课程并接受课后考核。博士阶段以此类推。这种方式既减轻了科研人员和学生接受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负担,又提升了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效果,可谓一举两得。

总之,作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高校承担着对科研人员和学生开展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面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教育培训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高校可以通过创新考核方式,达到“减量增效”的目的,简单、高效地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工作。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本文为2022 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新晋导师科研诚信培训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号220605469082732〉阶段性成果)

《中国科学报》 (2023-11-07 3版 大学观察)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科研诚信网”或“来源:万方数据”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科研诚信网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科研诚信网”。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Copyright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关注科研诚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