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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编辑工作”可以成为被列入论文作者的条件吗?
来源:科研与诚信 丨  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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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被撤稿的一篇论文让越南顶尖学者Dai-Viet N. Vo得到了关注,而其中最吸引人注意的就是这位学者在论文发表方面的“高产”:他曾与近1400名共同作者发表了500多篇科学文章,其中2021年和2022年,每年发表论文约120篇,平均每3天发一篇论文。
越南青年报(Tuoi Tre)在第一时间就撤稿事件刊登了相关文章。文中,学者Viet对自己的“高产”解释称:他在大部分出版物中担任了相应的编辑工作,如编辑文章、编辑书籍、编辑书籍章节、序言、致读者信等;自己对发表的每篇文章的贡献还包括参与提出研究方向或研究方法、分享科学数据库,测量一些与环境科学相关的调查标准研究与可持续发展、讨论和分析课题的一些成果、参与文章编辑和反馈意见。另外许多国外的年轻科学家主动联系他讨论、分析论文结果并对内容进行评论和编辑。

“由于我对论文题目和内容做出了一定程度上适当的贡献,根据国际研究和出版惯例以及COPE(出版伦理委员会)关于研究伦理和科学出版的规定,我非常符合这些论文的作者署名条件。”(图源:tuoitre.vn)

虽然文章自身出于客观角度没有对Viet的答复做出解读,但显然这样的解释并未得到信服,一位同样担任编辑的科研人员在文章评论区提出异议:
“我是一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担任某期刊编辑的人,具有多年编辑经验。尽管我进行了编辑工作,但未被视为共同作者。在此期间曾有要求我参与指标评估的情况,然而我认为自己的贡献不足以成为共同作者,因此拒绝了他们。这种行为实在不符合科学诚信。”(图源:tuoitre.vn

暂且不提Viet的被撤稿论文所涉及“同行评审过程中存在多个未申报的利益冲突”的不端行为,仅从他对自己在论文中的贡献描述来看,在出版物中担任编辑工作”可以成为被列入论文作者的条件吗?

许多国家科技管理机构、出版领域和国际学术组织均针对其各自所在领域和学科范围的学术期刊论文的作者署名问题提供了一些相关规范、准则或指南等文件。以Viet提及的COPE为例,COPE在“作者身份”的专题下为作者身份的定义指出两个最低要求对作品做出了实质性贡献、对作品及其出版形式负责。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ICMJE)和科学编辑理事会(CSE)等编辑或学术组织对作者的描述也都基于这两点标准细化。

在国内,中信所和约翰威立共同发布的《负责任署名——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指引》蓝皮书在现有业内相关研究和探索工作的基础上,对论文署名做出了更详细的界定,要求论文作者至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研究工作,在形成重要的创新性和实质性内容上有所贡献,包括:

a. 提出研究创意;

b. 或对研究思路和关键设计有重要贡献;

c. 或者在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d. 或起草、撰写研究论文;

e. 或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
(2)了解全部研究过程;
(3)了解论文全文内容,认可付诸发表的论文最终版本的内容,包括本人和其他全部作者贡献的表述;
(4)同意署名,认可署名角色和顺序;
(5)同意承担署名责任。
建议所有作者在研究最开始的时候就协商好作者的署名问题,并留存书面记录。

署名作者中不应出现荣誉署名(Gift, Guest or Honorary Authorship)、影子作者(Ghost Authorship)。

有关编辑工作方面的贡献成为论文作者至少需要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例如对涉及研究方法、数据采集、样本选择、变量定义等关键要素的必要调整。从部分论文的作者贡献声明也可以看出,作者在负责修改论文的同时还参与了其它重要工作

 

类似以上图片的“作者贡献声明”标注开始被越来越多的期刊使用,一些期刊甚至直接明确要求作者提供相关声明。这不仅是提高信息透明度、强化科研诚信的有效方式,也是确认 作者署名顺序,尤其是确认“第一作者”的重要依据 。在 《负责任署名》蓝皮书中同样列出了成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条件及所承担责任:

担任第一作者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关键学术创意和创新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核心成果的发现者;

(2)或分担研究工作任务最多的作者;

(3)或承担起草、撰写、修改论文工作量最多的作者。

相对于其他作者角色,第一作者承担以下附加责任:

(1)对论文整体结构和内容的解释;

(2)对学术创意和科研思路设计的解释;

(3)对论文文字表达和图表等内容的解释。

建议谨慎使用“同等贡献”“共同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等类似表述。由于研究团队组建结构的复杂性,还有可能存在跨领域合作研究的情况,某些情况下可能不止一位作者作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他们贡献的大小难分伯仲,就会出现论文署名标注多位“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的现象。出版单位应针对这一具体标注,要求提供全体作者签字确认的同意书。标注多位“第一作者”应秉持诚信原则,不应出现为迎合科研评价规则而标注不真实的“并列第一作者”情况。

不仅《负责任署名》蓝皮书特别提及了明确作者贡献的必要性,早在2012年,美国国家信息标准协会已经启动制定了贡献者角色分类法(CRediT),为解决署名诚信提供了有效路径。在此基础上有研究提出,被誉为“科研人员身份证”的开放研究者与贡献者身份识别码(ORCID)集中记录了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可以辅助科研管理机构及资助机构对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未来可在采用CRediT贡献角色分类法的基础上,将作者在研究论文中的贡献信息与ORCID建立关联,为作者贡献数据的自动获取和关联集成提供支持,满足科研管理机构及资助机构多元化科研评价的需要。

 

参考内容

[1] Nhà khoa học Việt trong top ‘ảnh hưởng nhất thế giới’ lý giải công bố 3 ngày 1 bài báo

https://tuoitre.vn/nha-khoa-hoc-viet-trong-top-anh-huong-nhat-the-gioi-ly-giai-cong-bo-3-ngay-1-bai-bao-20240616194717691.htm

[2]  Authorship  - COPE

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resources/discussion-documents/authorship

[3] A short guide to ethical editing for new editors - COPE

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resources/guidelines/short-guide- ethical-editing-new-editors

[4] 中信所和约翰威立共同发布《负责任署名——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指引》蓝皮书

https://www.istic.ac.cn/html/1/284/339/1292211314138981575.html

[5] 寇蕾蕾,祝忠明. 现行论文作者署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20,31(5):498-505. DOI:10.11946/cjstp.20191101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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