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7 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北京举办“第二届玉渊潭科研诚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数智新时代的科研诚信挑战与治理”。会上,《学术出版中的AIGC使用边界指南3.0》(以下简称《指南3.0》)正式发布。

《学术出版中的AIGC使用边界指南3.0》
《指南3.0》的完善与修订核心体现于:统一术语、规范表述,提升文本的严谨性;细化论文投稿阶段的披露与声明要求,强调稿件评审阶段相关方(包括期刊/出版商与评审人员)的职责,旨在提升指南的实用性与前瞻性。
《指南3.0》中对稿件评审环节中不同角色的职责内容细化如下:
评审委托方
建议评审委托方(期刊与出版商)制定明确的 AIGC 使用政策,详尽界定 AIGC 工具的许可范围、禁用情形与相关要求,为作者、编辑、审稿人提供统一、清晰的操作依据。同时,期刊及出版商应积极加强政策宣传与人员培训:例如,将相关政策与指南在官网首页或关键流程页面突出展示,确保各方可随时查阅;定期组织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透明、规范、负责任地应用相关技术。
若条件允许,期刊或出版商应主动提供或推荐符合数据安全与伦理规范的本地化部署工具,从源头避免相关风险。
评审人员
在稿件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需依据评审委托方(如期刊或出版商)的政策决定是否可以使用 AIGC 工具。如果期刊政策明确禁止,则不得使用 AIGC 工具。
在期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评审员或审稿人可以负责任地使用 AIGC 工具提取关键信息来审查或协助起草评审意见。需注意,AIGC 工具只能用于改进审稿人的评论,而非处理被审稿的内容。评审员或审稿人应确保他们的评审意见准确、真实和公正,并检查他们的评审意见是否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自己的专业观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评审员或审稿人不得将投稿稿件全文、核心论点、关键数据等内容上传至公共 AIGC 工具,以防范敏感信息泄露。
论文作者
在同行评审回复阶段,若期刊政策未明确禁止,作者可使用 AIGC 工具辅助构思回复框架与整理内容。具体而言,作者可以基于自身对评审意见的理解及归纳,咨询 AIGC 工具以获取关于回复逻辑组织或论证策略的建议,或进行文本整理与语言润色。
但需注意,作者不应将评审报告全文、任何章节或可识别其来源的细节直接上传至公共 AIGC 工具。此外,无论是否借助 AIGC 工具,作者均须对最终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专业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能就回复内容的决策依据作出合理解释。
同时,《指南3.0》中提供了最新的 AIGC 使用披露和声明模板,其中新增了文中使用 AI 工具/服务的具体部分,以及使用该工具/服务的记录等内容附件的相关说明:
声明:在本研究[具体部分,如文献综述/方法部分]的准备过程中,作者使用了[AIGC 具体工具/服务名称及版本号]辅助完成[使用目的:如文献调研/数据分析/图表制作/文本润色等]。使用时间为[具体日期和时间],输入的关键提示或问题包括:“[具体提示和问题]”。使用该工具/服务的相关记录、生成内容及修改过程已保存于附件[附件编号或名称]中供审阅。作者已对 AI 生成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与修改,并对出版物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指南3.0》中提供的最新披露和声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