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翻译自 Tomography 2025, 11, 102 作者 Emilio Quaia
https://www.mdpi.com/2379-139X/11/9/102
中文内容仅供参考,内容表述含义请以英文原版为准。
抄袭是指文章作者在没有适当引用的情况下重复使用了非作者本人发表的项目中的观点、文本或图像。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研究诚信办公室的定义中,剽窃还包括数据捏造和数据作假这两类常见不端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给研究人员、机构和整个科学界的信誉带来了重大负面影响。
自我剽窃和重复发表虽然有相关之处,但在学术和科学写作中属于截然不同的伦理问题。自我剽窃,也定义为文本复用或文本重复,即作者在未注明来源的前提下逐字或稍作修改地重复使用自己以前发表的作品。虽然这一行为不像抄袭他人作品那样被视为盗窃,但自我剽窃仍然是一种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学术不端行为。
重复发表指作者在没有提供适当参考文献的情况下,在新的文章中重复使用自己已发表作品的大部分内容,包括在多个期刊发表完全相同的论文,或是仅在先前发表的论文中添加少量新数据的行为。重复发表的极端表现是所谓的“切香肠发表”,它对应着将一项大型研究分成多个较小的研究文章以夸大发表文章数量的学术不端行为。论文中最容易发生重复发表的内容多为材料和方法部分,因为该部分可以通过简单地改变患者群体来用于不同的研究。
自我剽窃和重复发表的危害在于它们会扭曲学术记录、浪费资源并可能误导读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建议对重复发表进行极其严格的管理,包括通知重复发表作者的上级或相关负责人,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适当撤回或声明重复出版等行动。相较依据重复内容占比判断文章是否存在不端行为,COPE 更倾向参考文中内容重复的性质和程度作为衡量基准。集中在几个段落的大段相似内容显然比分散在文章各处的短语或词汇重复更加具有抄袭嫌疑。
图:COPE 流程图和信息图表 — 已发表文章中的冗余(重复)发布
https://doi.org/10.24318/cope.2019.2.13
其中,有一些重复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例如,某些领域要求报告结构公式化,因此可能产生格式相似的图表和图形的论文,或是学生在期刊政策许可的前提下使用学位论文中已有研究内容。对研究数据的重新分析也是一种通常情况下可接受的方法,例如对已发表数据的研究出现了新的分析工具或新的研究问题、研究数据最初就设计用于多项独立研究等情况。这些只是一些潜在可接受行为的例子,不应被用来掩盖完全符合重复发表定义的其他不端行为。
为避免重复发表,研究人员应确保每篇论文都针对一个独特的研究问题,明确标引属于已有研究的内容,并明确告知投稿期刊相关情况。这些同样是科学写作的基础。不幸的是,发表的压力往往是巨大的,作者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全新的研究,并且经常使用以前的数据来撰写进一步的论文,以满足学业要求、职业晋升或资金获取需求。
重复发表的指控可能会导致期刊不再接受来自该论文的所有作者投稿。此外,作者可能面临内部调查并被媒体报道,最终影响作者的晋升、任期和声誉。期刊在作者须知中也应说明期刊对重复发表的政策,避免作者在出版压力下盲目陷入重复发表陷阱。
以下是有关自我抄袭或重复发表的要点:
(1)剽窃不仅是学术不端行为,还可能造成法律后果,可能导致刑事指控。这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自我剽窃,例如重复发表,是真正的学术不端行为,应不惜一切代价避免。而重复发表的指控可能会对作者的职业发展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3)作者应意识到,大多数期刊(包括开放获取期刊)都有检测抄袭和自我抄袭相关技术工具。
(4)期刊的作者须知应明确关于重复发表和抄袭剽窃的政策。
(5)已发表的文本、注释和图表具有与之相关的版权,作者必须予以处理(遵守)。
(6)论文发表数量与科学家的价值无关。一项研究的科学影响对于作者的声誉至关重要,正如不端行为哪怕仅发生一次就会被公众注意和记住,并可能使之前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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