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现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详情
《科学出版改革:斯德哥尔摩宣言》发布(附《宣言》声明原则)
来源:微信公众号:科研与诚信 丨  时间:2025-11-21

分享:

11 月 5 日,由包括中国学者在内参与起草的《科学出版改革:斯德哥尔摩宣言》(Reformation of science publishing: the Stockholm Declaration,以下简称《宣言》),在国际学术期刊《英国皇家学会开放科学》(Royal Society Open Science)正式发布。该宣言旨在呼吁对科学出版体系进行根本性改革,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学术不端行为,并推动科研诚信体系重建。

《宣言》由瑞典皇家科学院前主席 Dan Larhammar 及德国马格德堡大学教授 Sabel Bernhard 发起起草,其内容凝聚了今年 6 月 14 日至 15 日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召开的改革科学出版专题研讨会中的相关共识,由来自 8 个国家的 25 位学者共同起草讨论并签署。《宣言》指出,科学依赖于学术诚信和公众对科学的信任,但当前科研评价体系对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的过分看重,叠加科学家面临的职业晋升与发展压力,使得“论文工厂”大行其道,特别是借助 AI 工具批量生成虚假数据、伪造文本与图像的现象非常猖獗。全世界每年产出数十万计的低质量或欺诈性论文,严重损害了科学公信力。因此,亟需重新审视当下的科学出版模式,凝聚全球学界共识,制定统一行动计划。

《宣言》倡议全球学术界推动非营利出版模式,进一步改革量化考评激励模式,探索有效预防和检测论文造假与学术欺诈的机制,起草并实施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提高出版质量和学术诚信。立足这一现实诉求与改革愿景,《宣言》提出了一份包含四项核心改革建议的行动方案:学术界应推动使用非营利出版模式(例如钻石开放获取)以重新主导科学出版;改革过分看重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的量化考评激励模式;探索有效预防和检测论文造假和学术欺诈的机制,相关学术共同体的把关机制应独立于商业出版商的干预和影响;起草并实施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提高出版质量和学术诚信。

附:《科学出版改革:斯德哥尔摩宣言》呼吁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良好出版实践的行动,声明原则如下:

恢复学术界对出版行为的控制权

具体行动:将营利性出版模式转变为可持续的非营利性出版模式,即学术界(如大学、图书馆、学术团体)获得对期刊的所有权,作者应保留其作品的版权。

责任方:编辑、图书馆、学术院校和其他科学组织以及资助者的支持。

■ 为重新掌控学术出版并提升科学出版的质量,我们呼吁科研资助方(例如政府、基金会)将对开放获取出版物的资金支持从收取不合理或不透明的文章处理费(APC)的商业出版商转移到由研究人员主导的(非营利性的)学术出版机构。以遏制低质量及掠夺性出版的无序商业扩张,维护学术诚信,并大幅降低公共支出和商业偏见。

■ 虽然传统的订阅期刊(纸质版或电子版)预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我们建议期刊从订阅和变革性协议过渡到创新的数字开放获取模式(免费提交,免费阅读)。另外,我们仍然对遵循以下原则的任何其他商业或非盈利发布模式持开放态度:

开放的设计(开放阅读,开放发表有意义的贡献)。

保证人为控制最终的同行评审(没有人工智能、出版商员工或“常驻编辑”参与)。

使用可互操作的技术和开源信息库。

保留研究人员包括 AI 许可在内的所有权。

发行商的资金来源透明。

■ 资助者应专注于支持非营利性出版商和新兴学术出版机构,尤其是开放获取期刊,直至出版机构自身达到收支平衡。

■ 鼓励、测试和支持受现有模式启发的创新非营利性出版模式,例如:

社区审查的预印本(如 eLife)。

可以不断更新以反映新信息的“动态文件(Living documents)”。

研究社区的模块化发布平台(如 Research Equals)。

具有注释功能的预印本出版平台(如 bioRxiv 或 medRxiv)。

■ 出版物的数字存档应由独立于出版组织的存储库托管,其中包括遍布世界各地的镜像服务器中心网络(“永久科学记录”),以实现“科学中的科学”。

■ 每个出版商及其各自的基础设施、发行模式和营销活动的责任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控和预防欺诈性科学信息的处理。

对所有数字出版物记录开放访问,供合格的科学家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并将已发表的研究文章转移到科学控制的档案馆。

提供合理的订阅费率和(或)文章处理费 (APC)。

■ 人工智能在科学出版和数据跟踪中的应用需要指导方针。需要持续监测和调整其潜在机会和风险,以应对当前人工智能领域高速发展且没有适当监管的现状。

评价体系注重质量,而非数量

具体行动:结束在“要么发表,要么出局”文化下对大规模生产低质量文章的激励措施,和依赖期刊影响因子(IF)、H 指数等量化指标的“声誉经济”行为。在招聘、任期和资金决策中注重发表成果质量,而不是数量。

责任方:负责大学、研究或资助组织的招聘、晋升和资助的委员会成员。

■ 在当下“声誉经济”的度量体系中,对科学成就的奖励主要基于质量而不是数量。

■ 不鼓励对研究成果进行“切香肠”式发表;减少评论文章(荟萃分析)和评论的数量。这些文章和评论能够借助人工智能轻松生成,且为审稿人带来额外负担。

■ 必须负责任地使用引用次数、“期刊影响因子”(JIF)和“出版物数量”等指标的学术成就排名,因为它们通常与研究质量无关。

■ 选择与各自学科和出版传统兼容的评价标准。

■ 由于同行评审增加了研究人员的工作量,科学界应该反思如何适当地做出激励(如跟踪科学家的评审任务数量及其质量)。

■ 资助或职位/晋升的申请应忽略成果数量指标,可以根据职业年龄、学术领域等限制要评估的代表作数量(如 10 篇)。

独立的欺诈检测和预防机制

具体行动:检测、制裁和登记出版腐败行为,以“欺诈标签”标记虚假文章、论文工厂和纵容欺诈的期刊。使用经过验证的质量/诚信标志来检测假冒文章。

责任方:不受出版商资助的独立学术侦探和欺诈监控组织。

■ 提高人们对论文工厂和虚假论文的认识,为学生、研究人员和编辑以及出版商、管理人员、决策者和记者提供诚信教育。

■ 建立独立于出版商的欺诈检测和预防机制。为避免利益冲突,这些机制应由研究人员控制、非营利的组织来运营。

■ 监控出版欺诈行为,例如捏造、伪造和剽窃(例如文本、图像、数据)、伪造和买卖作者署名、虚假评论、引文操纵、一稿多投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建立诚信登记处,为机构、编辑、期刊和出版商提供质量标记(白名单)。

■ 奖励学术侦探行为,但要提防不公平的“举报人”。

通过立法和政策维护科学质量和诚信

具体行动:起草和实施相关法规,制裁那些人为夸大出版物数量的机构或包庇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以保护学术诚信。

责任方:国家和国际立法机构、政府和相关资助者。

■ 就如何制裁人为夸大出版物数量的机构或包庇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达成共识。

■ 不鼓励对研究成果进行“切香肠”式发表;减少评论文章(荟萃分析)和评论的数量。这些文章和评论能够借助人工智能轻松生成,且为审稿人带来额外负担。

■ 从法律上定义“出版欺诈”行为(是违约还是犯罪?)

■ 禁止使用影响因子(IF)、H 指数等“声誉经济”量化指标。

■ 通过国家立法方式定义、监督和处理论文工厂、涉事作者、编辑和期刊,以及通过贿赂等方式严重侵犯研究诚信的行为。

来源:

[1] 《科学出版改革:斯德哥尔摩宣言》发布 - 中国科学报 / 科学网

https://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5/11/554653.shtm

[2] 清华大学图书馆举办“AI时代下的学术出版与科研诚信”专家座谈会 - 清华大学·新闻

https://www.tsinghua.edu.cn/info/1175/122432.htm

[3] Reformation of science publishing: the Stockholm Declaration - Royal Society Open Science

https://royalsocietypublishing.org/doi/10.1098/rsos.251805#d1e546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科研诚信网”或“来源:万方数据”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科研诚信网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取得书面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科研诚信网”。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Copyright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关注科研诚信网